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按照程序通常是先进行传唤,再进行拘传。传唤是指法院或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对嫌疑人、被告人等进行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其到案配合调查。它是一种强制措施,常见于嫌疑人逃避调查或可能销毁证据的情况下。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嫌疑人、被告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涉及到重大犯罪活动、有逃跑的危险等情况下,可以直接进行拘传,跳过传唤的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按照程序通常是先进行传唤,再进行拘传。
传唤是指法院或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对嫌疑人、被告人等进行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其到案配合调查。传唤通常作为调查的开始阶段,由于嫌疑人、被告人的配合,有时候调查可能不需要进入到拘传的阶段。
拘传是指法院或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根据法律程序,通过正式文书通知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它是一种强制措施,常见于嫌疑人逃避调查或可能销毁证据的情况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实践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拘传并不是必然要在传唤之后发生。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嫌疑人、被告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涉及到重大犯罪活动、有逃跑的危险等情况下,可以直接进行拘传,跳过传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