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司法解释,对涉及破坏军事设施罪和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罪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了适用法律条款、刑事责任、审理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同时,对于具体情形,如泄露军事秘密数量、性质、情节等,还规定了相关量刑细则。总体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最高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和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等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罪和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罪和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罪的司法解释。
根据该司法解释,破坏军事设施罪指的是故意破坏、损坏军事设施、武器装备、军事通信设备、军事运输工具、军事防务设施、爆炸物品、军事技术装备等具有军事价值的工作地点或物品,致使国防安全遭受重大危害或者丧失正常作用的行为。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罪指的是非法获取、非法提供、故意传送与我军军事事务、军事装备、军队部署、军事训练等有关的情报、资料,情报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影响国家利益和军事安全。
根据该司法解释,对涉及破坏军事设施罪和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罪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了适用法律条款、刑事责任、审理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其中,对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依据刑法第 111 条的规定,可以以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同时,对于具体情形,如泄露军事秘密数量、性质、情节等,还规定了相关量刑细则。
总体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最高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和非法提供军事情报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