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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时间:2023-09-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司法解释文件。包括现役军人、民兵、武警、保安等和担任军事机构人员的内部人员。这些规定是为了明确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判罚标准,保护国家军事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司法解释文件。主要规定如下:

1. 泄露军事秘密的概念:指故意将军事机密、军事秘密、军事情报或者敌对势力“渗透”军队(包括军事机构、军事单位、军政机关等)的秘密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泄露、公开、传播军事秘密的行为。

2. 泄露军事秘密罪的主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可能构成泄露军事秘密罪。包括现役军人、民兵、武警、保安等和担任军事机构人员的内部人员。

3. 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a. 泄露的信息必须是具有军事价值的秘密信息;

b. 泄露行为必须是故意的;

c. 泄露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4. 泄露军事秘密罪与其他罪行的关系:如果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同时触犯刑法中其他罪行的,应当以泄露军事秘密罪为主要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5. 判罚标准:

a. 泄露重要军事秘密者,构成犯罪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处罚金。

b. 泄露一般军事秘密者,构成犯罪的,可以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处罚金。

这些规定是为了明确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判罚标准,保护国家军事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注意,这只是一个简要概述,并不包括所有细节和条款,请参阅具体的法律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