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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3-08-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根据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是指组织、指挥、教唆、包庇导致航空器发生危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情节,法院可以对以上刑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终身监禁或者死刑是不会减轻的。此外,对于组织、指挥、教唆或者包庇这类犯罪的主犯、首要分子、中等分子以及重要参与者,可以依法判处较重的刑罚。

根据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是指组织、指挥、教唆、包庇导致航空器发生危险的行为。犯罪行为包括:

1. 故意破坏航空器,或者故意实施危害航空器飞行、行程安全的行为;

2. 携带管制器具、危险物品或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物品上航空器,或者拒不配合安全检查;

3. 以危害航空器载人安全为目的,实施绑架、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4. 以危害航空器货物安全为目的,实施抢夺、掠夺航空器货物的行为;

5. 携带炸药、枪支、弹药、脱离导航器具使用指令的假冒器材上航空器的行为。

对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犯罪,根据不同情节,量刑标准如下:

1. 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徒刑,可能并处罚金;

3. 造成他人丧失生命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4. 造成航空器坠毁,或者造成航空器丧失飞行能力且后果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情节,法院可以对以上刑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终身监禁或者死刑是不会减轻的。此外,对于组织、指挥、教唆或者包庇这类犯罪的主犯、首要分子、中等分子以及重要参与者,可以依法判处较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