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如下:1.泄露国家秘密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司法解释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主要规定,具体可参考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院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如下:
1. 泄露国家秘密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泄露国家秘密的方式:包括口头、书面、符号、电磁记录和其他形式。
3. 泄露国家秘密的对象:包括对外机构、外国人、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
4. 泄露国家秘密的故意:泄露人有明知或应知该信息为国家秘密的故意而泄露。
5. 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指将国家秘密提供给未获授权者或将其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6. 泄露国家秘密的后果:包括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国家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7. 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有严重后果还可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司法解释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主要规定,具体可参考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