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事先达成不正当协议,共同串通作弊,操纵投标结果,损害招标人或者中标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对串通投标罪的主要负责人、组织者以及重大影响投标结果的参与者,将会被依法判处较重的刑罚。
串通投标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事先达成不正当协议,共同串通作弊,操纵投标结果,损害招标人或者中标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之间事先达成不正当协议;
2.共同串通作弊、操纵投标结果;
3.损害招标人或中标人的利益。
对于串通投标罪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罪行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罪行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罪行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对串通投标罪的主要负责人、组织者以及重大影响投标结果的参与者,将会被依法判处较重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法域的国家法律规定,刑罚可能会有所不同,上述刑罚仅作为一般参考。在实际情况下,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