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法定继承人依照顺序递减,即若存在第一顺位的配偶,则后续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房屋。若某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已故或放弃继承权,则才会继承到下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在每一顺位中,有平等分配房产的权利。
根据中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房屋的法定继承人顺序如下:
1. 配偶,即存活的合法配偶。
2. 子女,包括生前子女、收养子女和死后经DNA鉴定确认的非婚生子女。
3. 父母,包括生父母和收养父母。
4. 兄弟姐妹,指在同一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
5. 祖父母,即父母的父母。
6. 夫或妻的父母,即配偶的父母。
以上法定继承人依照顺序递减,即若存在第一顺位的配偶,则后续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房屋。若某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已故或放弃继承权,则才会继承到下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在每一顺位中,有平等分配房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