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涉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价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打击犯罪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来确定刑罚。因此,在确定刑期和罚金数额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涉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价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打击犯罪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来确定刑罚。因此,量刑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包括出让土地的规模和价值、非法出让的时长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2. 犯罪者的主观恶性:包括犯罪者是否有犯罪前科、犯罪动机的恶劣程度等。
3. 对社会的影响:考虑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以非法方式占有、侵占国家、集体所有或者私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在确定刑期和罚金数额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总之,具体的量刑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