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作为概述,具体的刑事责任和刑事量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组织卖血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血案司法解释》),对于非法组织卖血犯罪的判决有以下规定:
1. 确认非法组织卖血犯罪成立的要件:
a. 主观方面:确认被告人具有非法组织卖血的故意,包括组织、指使、鼓励他人非法采集、销售人体血液等。
b. 客观方面:确认被告人非法采集、销售人体血液,造成严重后果,其中严重后果主要指通过非法采血导致的人体健康受损、感染艾滋病、乙肝等疾病。
2. 确认非法组织卖血犯罪的刑事责任:
a. 确认主犯:对于组织、领导非法组织卖血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以组织、领导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刑事责任。
b. 确认从犯:对于参与非法组织卖血的成员,依法以非法组织卖血罪或非法销售人体组织、组织成员非法销售人体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
3. 对刑事量刑的规定:
a. 主犯:对于组织、领导非法组织卖血的主犯,根据其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犯罪背后的利益情况,从重、适当减轻或者加重处罚。
b. 从犯:对于参与非法组织卖血的成员,根据其具体犯罪行为和犯罪情节,与其在非法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犯罪的贡献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作为概述,具体的刑事责任和刑事量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