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案审查标准:明确了在办理有关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分清是非的审查原则。
最高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的规定涉及重要内容如下:
1. 定义有影响力的人:规定了有影响力的人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具有重要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的人员。
2. 行贿的情形:明确了行贿的概念和情形,包括直接或间接给予有影响力的人财物,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3. 行贿的主体:规定了行贿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等。
4. 行贿的刑事责任:明确了行贿的刑事责任,包括罚款、刑期等处罚措施。
5. 不正当利益的追缴:规定了对因行贿而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处理。
6. 执法协作:强调了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间的协作,鼓励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件查办。
7.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追求涉及跨国行贿的案件的国际追逃和追赃,加强与其他国家司法机关的合作。
8. 法律责任追究:明确了对涉嫌行贿的有影响力的人进行查处和法律责任追究的原则和程序。
9. 举报奖励:加大了对揭发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行为的举报人的奖励力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0. 个案审查标准:明确了在办理有关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分清是非的审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