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解释中规定了量刑标准和判决要点。上述仅为《解释》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具体法律适用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和刑事诉讼的规定。
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重要内容包括:
1. 定义:明确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即雇主以非法方式雇用未满16周岁(含)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且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
2. 罪名和定罪标准:明确了针对此类情况应当依法追究雇主的刑事责任,并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刑法条款,例如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重劳动罪、故意伤害罪等。同时,解释中规定了量刑标准和判决要点。
3. 动用刑事追诉权:明确了检察机关对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行使刑事追诉权的情况,即案件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或者涉及严重伤害、致使未成年人死亡等情况时,应当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4. 证明要求:规定了案件中的证明要求和相应的证据标准,包括证据的提供和采信。
5. 违法所得处理:明确了对雇主非法所得的处置办法,如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并让其用于改善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6. 合并犯罪:规定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与其他犯罪行为的合并定罪问题,被判决其他罪名的雇主还应当受到相关判决的追诉和追缴违法所得。
上述仅为《解释》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具体法律适用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和刑事诉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