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但确有立功表现,已经积极退赃或者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数额、情节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
1. 稍有经济金额受贿:数额较小的受贿行为,如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在1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较大数额受贿:数额较大的受贿行为,如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其他情节严重的受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受贿行为,如数额特别巨大,属于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如果具备坦白情节,能够自愿交代自己犯罪的主要事实,主动缴纳全部赃款赃物,把非法所得全部追缴或者积极退赔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但确有立功表现,已经积极退赃或者取得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