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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犯罪认定几个问题 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

时间:2023-08-2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破坏、摧毁或盗窃重要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等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有破坏名胜古迹的故意,而不是出于无意或过失。这些名胜古迹可能包括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和判定需要依据事实和证据,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

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破坏、摧毁或盗窃重要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等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的定罪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观要件:指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必须故意损毁名胜古迹。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有破坏名胜古迹的故意,而不是出于无意或过失。

2. 客体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客体必须是名胜古迹,即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公共或私人财产。这些名胜古迹可能包括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等。

3. 客体标的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客体必须是名胜古迹的存在、完整、特定的实体。也就是说,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必须导致名胜古迹实体的破坏、毁坏或丧失。

4. 犯罪主体要件:指故意毁坏名胜古迹罪的犯罪主体不限于公民,还包括单位犯罪主体,如非法破坏名胜古迹的旅游开发公司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和判定需要依据事实和证据,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