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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相关解释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3-08-2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6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放任、纵容或者共同实施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放任、纵容或者共同实施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行为。以下是相关规定:

1.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构成: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放任或者纵容他人制售伪劣商品的,被视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也包括共同实施该犯罪活动的。

2.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伪劣商品的定义:

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制作、销售商品,或者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等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导致商品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风险的物品。

3.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处罚:

犯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解释仅为一般概括,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另外,法律是不断发展和修改的,建议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