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别人财物的行为。如果只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导致财物损毁,不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总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故意、具体的财物毁坏情况,以及财物毁坏的程度和金额是否达到刑法规定的追诉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别人财物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具体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有以下几点:
1. 故意毁坏财物: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有意识地进行财物毁坏行为。如果只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导致财物损毁,不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2. 具体的财物损坏情况:财物应当实际存在,并且被毁坏或者损坏。财物可以是任何形式的物品,包括房屋、交通工具、设备、货物等。损坏的程度可以是部分或者完全的,例如破坏、撕毁、焚烧、刮花、砸坏等。
3. 毁坏财物已达到刑法规定的追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规定,财物毁坏达到2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重大事故,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财物毁坏金额未达到2000元,属于轻微事故,公安机关会进行调解或者民事赔偿处理,不立案追诉。
总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故意、具体的财物毁坏情况,以及财物毁坏的程度和金额是否达到刑法规定的追诉标准。具体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