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主体是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初次审判机关对于涉嫌犯罪人的定罪量刑不当,或者未提起公诉,或者不应当判处死刑等情况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是一项相对特殊的诉讼程序,一般适用于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主体是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初次审判机关对于涉嫌犯罪人的定罪量刑不当,或者未提起公诉,或者不应当判处死刑等情况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抗诉案件列入审判程序,由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流程大致如下:
1. 检察院决定抗诉:检察院对初次审判机关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认为需要进行抗诉,经过内部讨论决定后,制定抗诉意见。
2. 提交抗诉文件:检察院将抗诉意见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给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意见书中会详细说明不满意的判决或裁定的理由和依据。
3. 上级法院审查:上级人民法院收到抗诉文件后,会审查抗诉材料,对于案件是否符合抗诉的条件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受理抗诉。
4. 抗诉案件受理:如果上级法院确定受理抗诉案件,就会开始审理程序,并通知各方当事人参加庭审。
5. 庭审审理:上级法院会就抗诉案件重新审理,包括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审查证据等,进行独立的审查与判断。
6. 审判结果:上级法院依据审理的结果,做出新的判决、裁定,最终裁定的结果可能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是一项相对特殊的诉讼程序,一般适用于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