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最高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解释规定的重要内容,以提供给你参考。
最高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解释规定了以下重要内容:
1.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符合受贿罪定罪的构成要件,即非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给予财物、不正当利益或索取财物、不正当利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2.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被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
3. 财物与不正当利益的范围:财物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商务卡、购物卡以及其他有价证物等;不正当利益指除法定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等。
4. 受贿情节严重的界定:包括受贿数额较大、受贿次数多、受贿时间较长、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恶势力、情节严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其他情节被认定为严重的。
5. 受贿金额标准:最高检规定了不同情节下的受贿金额标准,如一般情节下受贿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下受贿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等。
6. 受贿与行贿的区别:最高检明确了受贿与行贿的区别,受贿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是指他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不正当利益。
以上是最高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解释规定的重要内容,以提供给你参考。详情可参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