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评审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
2.商标与注册商标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注册情形相同或近似;
3.商标与他人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申请注册或者先使用并在主管商标管理部门备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4.商标主体未按照规定提交商标申请材料或者未支付商标申请费用;
5.商标主体恶意注册他人已经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并在主管商标管理部门备案的商标;
6.商标主体故意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提交商标申请;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如果商标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