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主要以两种罪名定罪,即职务侵占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定罪的情况下,可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根据中国刑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主要以两种罪名定罪,即职务侵占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 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挪用公司财物,致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依法定罪的情况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个人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定罪的情况下,可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罪刑内容,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证据、犯罪事实等情节来决定。此外,对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职务人员可能存在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和刑罚内容。对于刑法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