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司法解释还明确了一些辅助性规定,包括对犯罪中的“计算机”,以及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解释和解释中的适用性规定等。以上是对最高法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内容的概括。
最高法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性和量刑标准:包括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对不同情节、后果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进行了分类和量刑指导。
2. 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提供专用程序罪的定性和量刑标准:明确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访问、获取、删除、篡改、增加、干扰数据信息等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对不同情节进行了分类和量刑指导。
3. 对非法制造、销售、传播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破坏信息系统等工具罪的定性和量刑标准:明确了非法制造、销售、传播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破坏信息系统等工具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对不同情节进行了分类和量刑指导。
4. 对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定性和量刑标准:明确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对不同情节进行了分类和量刑指导。
此外,司法解释还明确了一些辅助性规定,包括对犯罪中的“计算机”,以及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解释和解释中的适用性规定等。以上是对最高法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内容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