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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规定定罪量刑幅度是多少

时间:2023-08-2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在监护、管理交通设施的情况下,因过失、疏忽或其他不注意,致使交通设施损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幅度划分为3个层次:1.轻微损坏:若事故造成交通设施的轻微损坏,并且不会对交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则可以被认定为轻微损坏情节,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轻微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在监护、管理交通设施的情况下,因过失、疏忽或其他不注意,致使交通设施损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该罪的定罪与量刑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幅度划分为3个层次:

1. 轻微损坏:若事故造成交通设施的轻微损坏,并且不会对交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则可以被认定为轻微损坏情节,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轻微刑罚。

2. 一般损坏:若事故造成交通设施的一般损坏,并且对交通安全有一定影响,则可以被认定为一般损坏情节,根据具体情节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3. 严重损坏:若事故造成交通设施的严重损坏,并且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事故、伤亡等严重后果,则可以被认定为严重损坏情节,根据具体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重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幅度还要考虑到其他因素,如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有自首等情况。在实际适用中,法官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对于具体的定罪量刑幅度,最终判决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