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破坏土地管理秩序,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和罪刑量刑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破坏土地管理秩序,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下列犯罪行为和相关规定:
1.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a.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价格标准转让土地使用权;
b. 虚假登记土地转让价格或者合同价格,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
c. 利用虚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
2. 情节严重标准:
a. 转让土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
b. 虚报土地的用途、用地条件等情况,导致巨额利益;
c. 为非法占有国有土地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 严重后果的界定:
a. 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
b.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c. 扰乱社会秩序,引发严重社会影响。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和罪刑量刑规定进行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