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非法持有毒品犯罪解释”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的有关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司法解释。
“两高非法持有毒品犯罪解释”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的有关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司法解释。根据这一解释,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有以下情形:
1. 持有少量毒品: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等国家管制的毒品数量在1克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2. 持有数量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等国家管制的毒品数量在1克以上,但在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轻刑之前的,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3. 多人持有同一批毒品:多人持有同一批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等国家管制的毒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可能会受到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和司法实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对于具体案件的量刑,还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