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罪刑适用:解释了变造货币罪的量刑幅度、刑期计算等具体规定,包括罪行情节、伪造货币数量和价值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罪犯的立功表现等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办理变造货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变造货币罪的认定和适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定义:解释明确了变造货币罪的定义,即指伪造、变造、转造、买卖、散布、运输、储存伪造货币等行为。
2. 罪名认定:规定了变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和罪名认定的要件。根据罪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并以伪造货币数量的金额作为量刑参考。
3. 罪刑适用:解释了变造货币罪的量刑幅度、刑期计算等具体规定,包括罪行情节、伪造货币数量和价值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罪犯的立功表现等情况。
4. 赃款没收:规定了对变造货币罪犯的赃款赃物的处理方式,明确了在判决缴获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没收其赃款赃物。
5. 执行方式:规定了对变造货币罪犯的刑罚执行方式,包括实行完全服刑、减刑假释等规定。
6. 鉴定责任:明确了鉴定人员对于变造货币案件的鉴定责任,要求鉴定人员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进行鉴定。同时,解释规定了行政部门对鉴定结果的审核和监督制度。
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对变造货币罪犯依法进行公正、严明的惩处,并保护社会财产和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