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对于涉及较大数额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一般要求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即必须经受托人受托合同或法定职责担任单位的同意提起公诉。同时,立案标准可能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践中应当及时关注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背信运用行为:立案标准之一是受托人的行为必须属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情形。背信运用是指受托人利用其受托财产的特殊地位,以私利为目的,违背公正、忠实原则,对受托财产进行非法占有、挪用、转移、窃取或其他不当使用的行为。
2. 受托财产的性质:立案标准之二是涉案的财产必须是受托财产。受托财产是指由受托人按照受托合同或法定职责管理、保管、运用或处置的财产,既包括金钱资产,也包括其他财物。
3. 损失数额:立案标准之三是涉案的财产损失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职务的人员超过10万元人民币,其他人员超过5万元人民币。当然,具体数值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略有差异。
4. 具备刑事追诉条件:立案标准之四是案件必须具备刑事追诉的条件。例如,对于涉及较大数额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一般要求具备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即必须经受托人受托合同或法定职责担任单位的同意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的判断和决定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同时,立案标准可能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践中应当及时关注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