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司法解释的概括解释,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可参阅相关司法文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司法解释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如下:
1. 以欺诈手段获取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财产,致使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2. 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财产,致使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3. 利用影响上市公司价格的虚假信息,鼓励或者引导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财产,致使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上市公司发生重大风险、改制、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中利用职权情况非法牟取利益,致使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5. 吸收公众存款后使用属于存款人的资金投资股票、债券等财产,致使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6. 其他以欺诈、非法占有等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以上是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司法解释的概括解释,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可参阅相关司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