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倒卖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判处以下刑罚:1.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不处罚金;2.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刑罚标准是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标准,具体判决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中国刑法对变造、伪造、倒卖国家有价证券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变造或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判处以下刑罚:
1.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不处罚金;
2. 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倒卖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判处以下刑罚:
1.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不处罚金;
2. 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刑罚标准是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标准,具体判决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