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行为属于有关种子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涉及到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环节中对种子质量与标准的违规操作,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
生产伪劣种子罪是指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构成生产伪劣种子罪的行为包括:
1. 生产伪劣种子:指生产、繁殖、增殖、包装、标识、加工、填充等种子生产环节中,故意混入劣质种子或者非法种子成分,制造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种子。
2. 销售伪劣种子:指故意出售、交付、转让、采购、存储、展览、供应、经营等行为,将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种子投放市场。
3. 运输伪劣种子:指运送、托运、装卸、仓储等一系列搬运种子的活动,故意将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种子进行运输。
4. 储存伪劣种子:指在仓库、冷库、停车场等储存场所,故意存储、保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种子。
以上行为属于有关种子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涉及到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环节中对种子质量与标准的违规操作,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