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动植物的入出境检疫过程中,因过失、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动植物疫病传入或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基本刑罚为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具体的刑期可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动植物的入出境检疫过程中,因过失、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动植物疫病传入或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之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基本刑罚为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具体的刑期可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
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处罚金;对于情节较重的,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以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刑期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量刑标准还会根据司法解释、标准和相关规定等进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