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役的人在拘役所内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处理期限不得超过15天。拘役一般适用于一般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行为,如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拘留所主要用于刑事犯罪的侦查和处罚,如盗窃、贩毒等。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和拘留都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非判决后的刑罚。
在浙江省,拘役与拘留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强制措施,用于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区分如下:
1. 拘役:拘役是指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轻度刑事拘留措施,通常针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被拘役的人在拘役所内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处理期限不得超过15天。拘役一般适用于一般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行为,如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
2. 拘留所: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设立的特定场所,用于拘留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被拘留的人在拘留所内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有10天以上30天以下的拘留期限。拘留所主要用于刑事犯罪的侦查和处罚,如盗窃、贩毒等。
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和拘留都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非判决后的刑罚。一旦被拘役或拘留,相应的治安管理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查,如有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还将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起诉,最终由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