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原则。党的全面领导必须贯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胜利,人民群众才能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原则。党的全面领导必须贯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
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对国内外事务进行统筹、决策和管理的体系。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指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的建设,提高国家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政府公信力,推动全社会参与国家治理的广泛共识和行动。
治理能力是指国家、政府和社会各方对于问题识别、分析、协调和解决的能力。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权责与国家治理能力相统一,并通过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这包括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建设高效廉洁的公共服务机构,完善政策执行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包容性、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
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与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市场经济的互动与协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
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胜利,人民群众才能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