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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个税 残疾人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如何申请?

时间:2024-11-1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29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各项专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则是指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范围,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税额计算。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管理费予以酌情减免。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

残疾个人所得税减免计算公式

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具体减免金额计算公式为:减免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残疾人增加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取较小值。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残疾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具体而言,根据残疾程度和抚养人数等因素,残疾人可享受不同额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和抵扣。同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还可以享受残疾人增加扣除数。残疾人增加扣除数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和抚养人数等因素,在基础扣除数的基础上增加的一项扣除。其具体数值根据残疾等级和抚养人数等因素来确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减免时,需要先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各项专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则是指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范围,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税额计算。具体减免金额计算公式为:减免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残疾人增加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取较小值。

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是否有上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残疾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和抵扣,并可享受残疾人增加扣除数。这些减免措施的具体金额根据残疾等级、抚养人数等因素来确定,不存在固定的上限。但需注意的是,残疾人享受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不能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

残疾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减免措施,具体减免金额计算公式为:减免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残疾人增加扣除数。残疾人的减免金额根据残疾等级、抚养人数等因素来确定,并不存在固定的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残疾证可以抵扣多少税

对残疾人员个体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个体工商管理费予以酌情减免。

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
残疾程度中度以上,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残疾人个税减免标准: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3、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残疾证可以抵扣多少税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
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如营业额较小,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收入是否免个人所得税?

为照顾残疾人、孤老、烈属、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个人的实际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法规,广东省制定了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办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对象
1. 残疾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界定为残疾,并取得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
2. 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不满18周岁的子女。
3. 孤老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个人。
4.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个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幅度
1. 对残疾人、孤老、烈属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可按以下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2.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3. 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减征: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4.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可享受此待遇。
5. 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其所得可在扣除保险赔偿部分之后视其受灾程度酌情对当期或在受灾后半年、一年内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三、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1.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个人,可由就职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有关减征个人所得税事宜,其他人员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
2. 办理减税时,纳税人应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以下资料,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革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孤老、残疾职工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就职单位提供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证明。
4.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个人,在受灾后应及时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到现场核查,并提供有关损失的资料,已办理保险的,应提供有关保险及赔偿清单。

残疾人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如何申请?

答:《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第一条规定:“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