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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累计 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的吗?

时间:2024-10-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8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综上所述,个税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累计扣税是什么意思

个税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也是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税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综上所述,个税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的吗?

一、正面回答
1、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代扣社保、公积金-6项专项扣除-其他免税收入-5000(起征额);
2、计算本年累计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3、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二、分析详情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核心词是累计,特征是收付实现制。特点是先少缴,后多缴,年终再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的吗
是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的。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按年计征个税。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对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按“累计预扣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目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为超额累进税,税率为3%到45%,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目前的税率分为3%、10%、20%、25%、30%、35%、45%几类。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其中速算扣除数是3500元,但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变更为5000元。其中速算扣除数分别为:其中不超过1500元的为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为105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为555元;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05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2755元;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为5505元;超过80000元的135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