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年终奖怎么算个税公式
年终奖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则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税款。
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如何退税?
1.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2. 单独计税方式: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照月度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将个人各种应税综合所得(如工薪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合并计算,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 2020年发放的年终奖仍处于政策过渡期内,因此,目前的年终奖计税方式为“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二选一。
5. 选择“单独计税”的方式,仅计算年终奖的缴税金额,而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还需包括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因此,全年合计应缴纳个税 =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