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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抵扣计算 请问一下哪位老师可以告诉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及扣除公式

时间:2024-09-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综上所述,个人捐赠抵扣个税的操作多样,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者在预扣预缴或年度汇算时扣减,劳务报酬等所得者仅限年度汇算时扣减,特定所得者需遵循独立计税规定扣减,且所有类别的纳税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上限为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抵扣有哪些项

个税抵扣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一、个税抵扣标准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二、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的信息:
1、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2、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3、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4、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7、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8、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9、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10、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捐赠如何抵扣个税

个人捐赠抵扣个税的方法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者可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或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公益性捐赠开支;
2、劳务报酬所得、稿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者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公益性捐赠开支;
3、一次性奖金、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所得者,若采用独立计税方法,其公益性捐赠开支扣减应遵循相应的归类所得扣减规定;
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税的计算方式:
1、个税起征点:目前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税;
2、综合所得税率: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月收入的不同,税率从3%至45%不等;
3、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5、其他扣除:如年终奖的计算方式与月收入不同,需要单独计算税额。
6、税后收入计算:税后收入=税前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个人捐赠抵扣个税的操作多样,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者在预扣预缴或年度汇算时扣减,劳务报酬等所得者仅限年度汇算时扣减,特定所得者需遵循独立计税规定扣减,且所有类别的纳税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上限为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请问一下哪位老师可以告诉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及扣除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目前的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2.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个人所得税的速算扣除数怎么算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