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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个税 员工离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时间:2024-08-1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按上述方法划分超过了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

员工离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员工离职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应注意的问题:
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离职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一、离职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1、离职补偿金是否交个税视情况而定:

(1)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离职补偿金领取流程有哪些

离职补偿金领取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愿意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员工续约,可员工提出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费;

2、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3、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如果按要求完成了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这时候公司提出要和解约,那么公司必须向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

4、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客观因素存在争议,并非故意,而太“小气”,表示“不得不”离职的,不能被采纳。

离职赔偿金要交税吗?怎么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 号文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 号文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领取的离职补贴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 号中是这样规定的: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 年的按 计算。假设你们那里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 元,有以下几种情况: 、离职时拿到 元补偿金(未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你的补偿金不用纳个人所得税。 、离职时拿到 元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你在该企业工作不满 年(假设为 年),你的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 )/ (年)- ]* %- }* = 元 、离职时拿到 元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你在该企业工作超过 年(假设为 年),你的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 )/ (年)- ]* %- }* = 元摘引自:?fr=ala 恕我孤陋,还没听说过最新更改的情况,如有更新,亟盼赐教。

退职费 ?个人所得税

“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个人取得的不符合上述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和退职费标准的退职费收入,应属于与其任职、受雇活动有关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在取得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作为雇主给予退职人员经济补偿的退职费,通常为一次性发给,且数额较大,以及退职人员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等实际情况,依照税法有关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税的规定,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可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以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但按上述方法划分超过了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个人取得全部退职费收入的应纳税款,应由其原雇主在支付退职费时负责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人退职后6个月内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