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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补贴 个人取得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和救济金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时间:2024-07-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7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实际中可能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方式不一,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是依据:这一块主要是两个文件文件1(国税发[1994]89号):下列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本人工薪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文件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解释:也就是说,不是固定的在你工资内,是以你实际发生的补贴,比如你出差2天,你有发票报销,再给你补贴多少钱,不是像每个月发工资,就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按月发放的,比如每个月就是给你发500块交通补贴,那这个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建议:拿发票来报销吧,可以不纳入工资,直接按照费用走就可以了。 实际中可能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方式不一,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仅供参考

个人取得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和救济金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 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 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 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 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