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的?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45%) 全月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为5%;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全月应纳所得税额=每月收入-1600元)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收入类别不同、税率不同,具体为: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部分 超过57,505的部分 45 13,505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工薪年终奖所得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说明:按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计算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到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实际税率为百分之十四。
五、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说明: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七、财产转让所得,适用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