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个税是累计一年的吗累计个税是累计一年的吗个税是累进扣除的,是一年中你的收入总额不断增加,每到达一个数值,相应的个税税率会变大,导致看起来你的个税税额也变大了.另外,个税是按年征收的,每个月缴纳的个税是预缴的,第二年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多退少补.根据规定,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
累计个税是累计一年的吗
累计个税是累计一年的吗
个税是累进扣除的,是一年中你的收入总额不断增加,每到达一个数值,相应的个税税率会变大,导致看起来你的个税税额也变大了.另外,个税是按年征收的,每个月缴纳的个税是预缴的,第二年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多退少补.
根据规定,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年度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最后,用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采用累计预扣法的好处在于,对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在一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在多数情况下会正好与全年应纳税款相等,纳税人也就无需另行办理年度汇缴申报,能够大大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采用累计预扣法,对部分纳税人来说,可能会出现收入逐月累计增加后,适用的税率相应提档,纳税人感觉年初几个月纳税少,之后税额逐渐增加.
但从全年看,该方法计算出的每月应纳税额的全年合计数,与按年度整体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一致的,不影响纳税人应享受的减税红利,更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税负,反而让纳税人享受到了一定的"递延纳税"的红利.
此外,对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依法计算的个人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不一致的,按照"补税依法,退税自愿"的原则,由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个税累计预扣法,如果每月工资是浮动的是否要累加?
工薪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预缴
为尽可能使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zhi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根据《公告》,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月日至月dao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何为累计预扣法?其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对于以前每个月工薪收入比较均衡的人来说,明年工资薪金个税采取累计预扣法影响并不大.但对于那些收入波动大,忽高忽低的个人来说,确实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因为新个税税制是综合所得按年纳税,累计预扣法不会出现以前某个月收入高但整体收入低存在多扣税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动情况,并减少预扣预缴跟年末汇算清缴之间的差异.
个税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累计个税是累计一年的吗?从文中的解析来看,个税都是按年缴纳的,在另一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此外个税预扣法对于工资浮动也有一些反应,这个小编提醒你参考文中的解析去了解.
个人所得税是一年累计计算吗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率是这样的。我国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这里以工资、薪金为例来介绍个税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在计算之前先看一下《个人所得税所附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1500元的3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举例:现假设某企业管理人员月工资(所得)为13000元,其中每月按工资额的20%交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9%),计算其每月徉交的个人所得税.第一步: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二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法定减除费.〈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个因素是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那么例题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3500-(13000×20%)=6900第二步:计算应交税额.将69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分为适用第一级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第二级税率“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余下的为适用第三级税率应纳税所得额6900-1500-3000=2400.应纳税额=1500×3%+3000×10%+2400×20%=825如果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以上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就要25%,以次类推.以上就是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原理.在实务工作中,为便于加快计算,会引进速算扣除数方法.(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公告〉所附的税率表.该税率表对每一级税率后面有个速算扣除数.如第三级税率的速算扣除数为555.简便计算时:6900×20%-555=825结果同分级计算方法一致.
个人所得税如何来算
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注意:2008年3月开始将执行新的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2000=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20%-375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举例说明
年终奖计税方法:假设某人2008年年终奖为S,发放时间为2009年1月,其当月应发工资为G,则应纳税按如下方法计算:
第一步:计算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果G≥2000元,则将S除以12个月,得到其商数M1,按M1的具体数额得到其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M1为2520元,则适用税率为15%(设为X1),速算扣除数为125(设为Y1)。
第二步: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G≥2000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S*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S*X1-Y1
或者:
第一步:如果G<2000元,则按照S-(2000-G)的计算结果除以12个月,得到其商数M2,按M2的具体数额得到其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M2为1500元,则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第二步:如果G<2000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 [S-(2000-G)]*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子:
(1)假设张某2008年年终奖为58000元,发放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2009年1月应发工资为2120元,其计算方法为: 58000/12=4833,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应纳税额为58000*15%-125=8575元。
(2)假设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1000元,发放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2009年1月应发工资为1230元,其计算方法为:因1230元<2000元,则11000-(2000-1230)=10230,10230/12=852.5,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为[11000-(2000-1230)]*10%-25=9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