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法定扣除费用3500元和政策允许扣除的项目,如个人从工资中扣交应由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扣除后有余额,才是应该缴税的依据,既应纳税所得额。其次要理解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的各段应纳税所得额的对应税率。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十一项内容之多,不同项目的计算方法不同,想全部作出介绍可以成一本书了。这里选择第一项内容,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作个介绍。要想正确快速计算工资、薪金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额,首先要理解以下几个要点: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对税率一的运用;3、对速算基本公式的运用。
先介绍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法定扣除费用3500元(税法第六条)和政策允许扣除的项目,如个人从工资中扣交应由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对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的合理部分,也应该须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参见财税【2006】10号)。扣除后有余额,才是应该缴税的依据,既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要理解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的各段应纳税所得额的对应税率。
举例:假设某员工本月的工资收入12000元,在工资中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为3000元。
那么该月全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3500(法定扣除)-3000(政策允许扣除)=5500
然后将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500元,对照税率表进行分段,分成按3%税率计算应交个税的部分1500元,按10%税率计算计算应交个税的部分30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余下1000元为按税率20%计算应交个税的部分。将三部分计算的结果相加,就是应该缴纳的税额。
1500×3%+3000×10%+1000×20%=45+300+200=545
第三步:对速算基本公式的运用
在实务工作中,分段的计算方法比较麻烦。为简化计算,采用速算扣除数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2011年第46号公告中,列出了带有速算扣除数的税率表。
基本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上例通过查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500元,通过查表得知,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那么运用其基本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500×20%-555=545
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需要缴税的金额X = 工资 - 四金 -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如月收入6000,四金500:
6000-500-2000= 3500 符合等级3 税= 3500*15% - 125 =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