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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二手住房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若符合下列情形,则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1.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夫妻离婚,因涉及作为共有财产的住房分割过户的———暂免征增值税;
3.无偿将个人住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暂免征增值税;
4.无偿将个人住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暂免增值税;
5.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暂免征增值税。
若符合下列情形,则可享受免征或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且该产权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个人因离婚原因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交易税收有哪些优惠政策啊?
营业税:
个人出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具体详情可以参考 http:///forum/topic.asp?boardid=68426&topicid=379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