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又是一般纳税人,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问题: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又是一般纳税人,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问题: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 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 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 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三、各市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调整征管系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具体到每个地方的税务局执行时,就会有所变动~
所以建议您还是去当地的税务局大厅咨询下~(当地税务局是不会轻易让您享受这个待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