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由原来为月销售额的2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调整为300-500元。
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新的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由原来为月销售额的2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调整为300-500元。
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