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第11栏次13、14列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为10000、300。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所属分支机构上报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栏数据,应填写所属实行预征办法分支机构上报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汇总数。
实例解析总局明确物业收取水费的增值税怎么缴
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备注:公告自发布之日是2016年8月19日。
政策适用范围
(1)政策规定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不是限定为物业公司的纳税人,也就是说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都可以选择
(2)同时没有要求必须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销售自来水对同一服务对象,如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A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向B单位销售自来水,也就是说“向B单位销售自来水”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政策是“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要去税务机关备案。
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
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转售水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转售水费选择简易计税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8.24万(含税),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7.21万元(不含税),应纳税额=(8.24万-7.21万)/(1+3%)×3%=0.03万元。
特别提醒:
(1)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或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如果是上述增值税发票不一定要增值税专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再者从上述“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只能扣减销售额,不是抵扣进项税额的角度,建议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是指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计税方法的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由于没有规定上述简易计税不能开专票,同时也没有规定差额部分不能开专票,也就是说可以全额开专票。
【例】上述案例中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8万可以全额开专票。
申报表填报
申报表如下填报
(1)将差额扣除项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物业选择适用3%征收率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则该项业务均填列在第6栏。
①将差额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82400填入“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②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应为“0”(不考虑期初余额)。
③将本期产生的可以差额扣除的72100填入“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应为2、3列的合计额72100。
④“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为72100。本列≤第4列且本列≤第1列。
⑤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本列=第4列-第5列=0.
(2)将本期销售情况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需要提醒的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简易征收货物劳务差额,没有填差额扣除的权限。如果填写在9b栏,估计审核通不过。报表修改后,全部填写在11栏,应该可以。
①将开具专用发票的(差额扣除前)不含税销售额80000及税额2400分别填入11栏“开具专用发票”项下的1、2列。
②11栏第9列“合计”“销售额”应为80000,11栏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为2400,9b栏“合计”“价税合计”为82400。
③第11栏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为可差额扣除的72100(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第5栏数据填写)。第11栏次13、14列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为10000、300。
(3)将差额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80000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5栏“一般项目”“本月数”,21栏、24栏、32栏、34栏“一般项目”“本月数”均填列“300”。
实施日期
实施日期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也就是说8月19日以后都可以上述处理了,8月19日前开的票等事情“不再作调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填表说明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和“三、按定率预征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货物、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出口执行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和“三、按定率预征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纳税检查调整”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视同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栏数据,仅限于按6%征收率征税同时允许抵扣外购自来水进项税额的自来水公司填写。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所属分支机构上报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栏数据,应填写所属实行预征办法分支机构上报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汇总数。本表“四、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部分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本期因销售免税货物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税额,包括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作价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等;“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直接按发票金额或实际收到的价款填写。本表“五、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部分中“开具普通发票”栏数据,填写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纳税人本期因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份数和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