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必须如实提交报告和支付或收集和支付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由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期限内和纳税申报表内容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税务系统一窗式比对是怎么回事
网上申报增值税的主表、表1、表2,发送成功,但在查询申报结果时,却提示申报失败,原因为进行一窗式比对时未通过:提示申报表和开票系统开具的数据不一致,到税务局申请撤回申报表,按照开票系统的数据进行正确的申报就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次序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必填);附表一(必填);附表三(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必填,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
扩展资料:
(1)纳税人必须如实报税,提交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要求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指定的时间限制和内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税收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必须如实提交报告和支付或收集和支付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由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期限内和纳税申报表内容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或者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用邮寄、数据电传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代扣代缴税款。
财税资讯 ▌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1年第78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⑴因 自然灾害 、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⑵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⑶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⑷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⑸ 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其他情形。由于发生了文件规定所规定的客观原因造成未按期申报抵扣的,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