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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2020(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何规定?)

时间:2024-04-0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何规定?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