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多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多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