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法律效力,这个不是随便改动的。如果在改动或是补充规定,也是以“文件”的形式来发布的。所以,不存在你说的08年新条例的问题。相关内容可以去这里看一下:http://www.chinatax.gov.cn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求最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二十三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法律效力,这个不是随便改动的。如果在改动或是补充规定,也是以“文件”的形式来发布的。所以,不存在你说的08年新条例的问题。
相关内容可以去这里看一下:
http://www.chinatax.gov.cn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