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流程
一.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18号)(1)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3.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4.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二.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除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应在申报期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三. 网上办理流程
1. 适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网上申报的CFCA证书用户使用。
2. 基本流程:证书登录-》选择业务-》填写申请表-》提交-》查看受理结果。
四. 操作说明
1. 选择业务:可在业务定位中输入关键字查找业务,也可以在菜单“认定管理”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
2. 业务办理: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 点击“填表”后进行表单的填写和提交
引用资料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