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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何时需要交增值税? 能具体点么。谢谢!)

时间:2024-03-2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银行利率 文档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增值税暂行条例

? 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09.1.1开始施行 http://www.gov.cn/zwgk/2008-11/14/content_1149516.htm

何时需要交增值税? 能具体点么。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十三条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